关于广东电白四建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2025)电白四建破通字第2号
广东电白四建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 年 5 月 15 日依法作出(2025)粤破终 129 号民事裁定,指令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东电白四建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依法作出(2025)粤 09 破 8 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指定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
经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定于2025年10月10日通过书面方式召开广东电白四建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管理人将于会前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资料邮寄送达各位债权人,请各位债权人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
广东电白四建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公 开 人:广东电白四建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